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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遵义市红花岗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城管、信访、发改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来源:2exam.com 2011-12-22 16:04:18 【字体:小 大】

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7]6号)精神,结合我区2011年进人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红花岗区城管、信访、发改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
6.招聘岗位所需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要求
1.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否则,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的岗位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2.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附件:红花岗区信访、城管、发改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29日上午9:00—下午4:30
2.报名地点: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海尔大道红花岗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三楼)
3.报名要求:
⑴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士官证、有国土系统工作经历人员持当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报名费标准:100元/人
5.2012年1月5日上午9:00—下午4:30在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2年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
(1)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管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文化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文化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文化知识内容: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知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时间: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8:0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1.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
3.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6.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四)考核(政审)
1.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1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7)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
(8)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9)截止到2012年2月15日,未能提供人事档案的。
(10)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核(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审查),合格者予以聘用。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的,根据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3.笔试成绩于2012年1月9日(星期一)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
4.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红花岗区政府办公区大厅和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1月9日下午4:00前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联系电话:0852-8432219
监督电话:0852-86626550852-842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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